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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场监管特〔2025〕5号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2024年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14 14: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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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4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下同),全市特种设备总量达367542台(套)。其中:锅炉4850台、压力容器88596台、电梯162882台、起重机械57218台、客运索道12条、大型游乐设施267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3717台(见图1)。另有:气瓶199.46万只、压力管道5891.5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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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全市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732家、充装单位171家,持有许可证1077张,其中:设计许可证75张,制造许可证320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499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许可证183张(见图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29169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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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分类图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全市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2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21个。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2182人。

全市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108家,持证108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6家,包括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3家,社会检验机构3家。另有:气瓶检验机构32,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2家,安全阀校验机构34家,无损检测机构31家,电梯检测机构2家,型式试验机构1家。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全市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3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降幅50%,死亡人数减少1人,降幅50%。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看,发生事故的设备为电梯;按发生环节看,该起事故发生在使用环节;按事故特征看,事故的发生方式是挤压;按发生时间看,该起事故发生在第四季度。

(三)事故主要原因

经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电梯维保不到位导致电梯制动力不足,电梯开门时轿厢向上溜车导致人员被挤压。

三、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2024年,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特种设备相关工作任务,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一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考核,着力提升相关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宣贯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三是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特种设备相关企业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二)着力提升相关人员能力素质

一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升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管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切实发挥考试把关作用。

(三)扎实推进电梯安全筑底

一是印发《新版电梯检验自行检测规则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稳妥推进电梯检验检测分离工作,督促电梯检测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电梯检测。二是严厉打击电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全市电梯应急处置调度工作。三是配合做好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助力老旧住宅电梯利用超长期国债进行更新改造。

(四)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开展“场车”使用安全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场车”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开展氧气瓶排查整治,指导氧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充装管理要求,推动更换保压阀。三是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压实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四是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锅炉安全水平。五是扎实做好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守好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底线。

(五)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二是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三是制定《天津市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核准细则》,为公益类检验机构强化支撑保障作用树立鲜明导向;四是指导市特检院等检验机构开展检验人员技术交流研讨培训和岗位练兵,促进检验机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六)制度化巩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是全面推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15条硬措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工作指南(试行)》,不断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天津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三证监管工作协同机制》,形成部门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协同监管机制;三是持续配合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做好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推动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法定检验责任,确保城镇燃气压力管道的法定检验工作动态清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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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