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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举办针对电梯专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会

天津特设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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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举办针对电梯专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会


7月22日,天津特设协会组织开展“针对电梯专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活动,进一步落实我市电梯生产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隐患排查能力,促进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来自全市100余家电梯生产单位(含维保单位)共计22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培训会由协会秘书长刘凯主持。刘凯首先代表协会对前来参加培训会的单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他在讲话中强调了《两个规定》对电梯生产单位、维保单位的重要意义,并介绍了本次培训会的主要内容。他希望通过本次培训会,能帮助天津电梯生产单位、维保单位深度理解、掌握和执行《两个规定》的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为做好针对电梯专业《两个规定》的解读,我们本次培训邀请到北京市电梯商会副秘书长、专家委员会主任宋业峰作为此次授课讲师,他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两个规定》、《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行详细解读,并给出相应的建议。指导生产单位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确保压力传导到企业一线人员。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体系,细化了风险管控制度。 

培训会结束后,参会代表纷纷表示对《两个规定》在具体执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要求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本次培训会为我市电梯生产单位、维保单位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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