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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子式升降机的界定
关于对上海裕知电梯贸易有限公司问询事宜的复函(质检特函〔2012〕9号) |
质检特函〔2012〕9号
关于对上海裕知电梯贸易有限公司问询事宜的复函 上海裕知电梯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鉴于来函所述椅子式升降机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和《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质检锅函[2003]174号)范围内,因此,目前该设备无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特种设备相关行政许可既可制造、安装及使用。 建议你公司及使用等相关单位,在该设备的生产、使用中,严格安全质量管理,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及服务。 特此函复。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